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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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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复核申报系统将于3月5日起开放,复核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在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前退回修改的企业须在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前重新提交)。

(二)区市初审推荐。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初审工作,对企业申请材料、合规经营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含实地抽查),形成初审意见,于4月13日17:00前完成网上推荐及行文推荐工作(纸质件1份,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含Word版和盖章PDF版)。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是已提交状态,区市推荐前,企业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区市推荐上报后不得修改补充材料,企业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是项目评审的依据

3.市级审核评价。市民营经济局将组织开展市级审核。

4.公示认定。市民营经济局根据审核结果,负责将拟通过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营经济局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评价认定标准,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方式,确保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

(二)加强工作协同。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区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摸清辖区内优质企业底数,对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加强宣传辅导,积极开展各类成长帮扶活动,持续壮大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队。

(三)经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动态管理、到期后按照工信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南区51989582,市北区82820159,李沧区87619875,崂山区88998007,西海岸新区86988875,城阳区58770875,即墨区89067133,胶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莱西市88405051,高新区68686931,自贸片区83162520,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85917128、55583236。

2.系统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3.账号问题:010-12381转9(人工服务)。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附件下载.pdf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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