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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现场考察工作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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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单位:

根据2024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组织工作要求,拟近期以现场考察实际组织情况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内容

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会同各项目主管单位,对申报人、申报单位材料以及项目条件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申报人、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申报人身份证、学位/职称、承担项目、在编在岗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报材料等,重点考察提供材料是否真实、详实、准确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前期基础条件是否真实

(二)研究团队科研能力。查阅基础研究能力知识产权、申报人综合素质、团队成员及团队建设相关证明材料,重点考察项目前期研发投入、已开展研发工作是否真实与项目关联度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具备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是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条件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等。

(三)申报单位科研支撑条件。查看创新平台、科研仪器设备、场地等合作协议原件(联合申报项目查验该项),重点考察是否满足项目实施基本条件(涉及科研伦理的需要核查科研伦理相关材料)合作协议是否真实有效明确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以及利益归属等

(四)申报单位资金状况。包括项目资金预算、财务状况是否良好项目经费来源等是否合理自筹资金筹措是否存在风险财务资料是否真实等。

(五)现场考察总体评价。包括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妨碍项目实施的因素等。

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票否决。

二、现场考察程序

(一)介绍情况。业务处介绍拟考察项目情况,市科技服务中心介绍流程安排、评估纪律等,提出现场考察工作要求。

(二)审阅资料。专家审核查项目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及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等。

(三)听取汇报。听取申报人、申报单位关于项目情况汇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基础、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等(申报单位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

(四)问询交流。考察组针对审阅资料及汇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询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现场查验。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单位科研条件、设备场地等科研基础,亦可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辅助展示。

(六)考察意见。专家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每个项目打分,并形成现场考察意见。现场考察意见为“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项目立项环节。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主管单位申报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到场组织协调、做好材料准备及现场核验安排,尤其注意把控时间,每个项目现场考察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

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打探专家信息,不拍照、不宣传、不打欢迎词,所有参与现场考察人员现场考察情况严格保密。

3.现场考察专家遴选、通知项目主管单位、时间路线安排等所有具体工作,由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负责

4.如放弃现场考察,申报人11月8日(星期17:00前登录“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222.135.190.242:8081/portal/#/login),选择对应项目,在项目申报材料中选择附件清单,在相应位置上传签字盖章版放弃现场考察说明。

联系方式市科技服务中心  88728768、88728786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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