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备案单位名单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268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建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字〔2023〕12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论证、现场核查、预算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青岛峰玺协同创新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通过审核,予以备案,包括2家新建试点平台、11家已运行平台。现将备案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工作指导、支持平台建设。各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概念验证服务水平,积极面向全社会全行业提供开放服务,提升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为科技成果快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备案单位名单.docx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