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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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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

各镇街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有关部署,为培育一批产业集聚水平高、辐射带动效应强的数字经济园区,加力数字赋能,提升数实融合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装备、先进材料、船舶和海工装备、农机装备、医药、工程机械、轻工、纺织服装等重点传统产业的园区,以及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产业的园区。

鼓励建有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培育有产业大脑、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数字经济晨星工厂,以及在探索数据价值化方面取得较好进展的园区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等,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健全,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二)园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有完善的园区发展规划,并取得了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所隶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规划批复;在土地、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三)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聚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创新能力突出,应满足《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奖补实施细则》(附件1,简称《实施细则》)第五条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应证明材料,于6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提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管理科(东区办公中心236房间),同时提交含证明材料的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PDF文件和word文件。

(二)初审推荐。经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四)名单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评审通过的园区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需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缺少承诺书、证明材料等关键材料以及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二)各功能区、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相关单位申报,并依据《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进行审查筛选,确保所推荐园区符合要求。

(三)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等申报情况,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登振  联系电话:86989356


附件:l.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奖补实施细则.pdf

     2.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申报书.docx

     3.申报信息汇总表.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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