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关于发布2023年度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244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原则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在青岛实际开业时间在2021年以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纳统,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营业务符合《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中所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重点领域,符合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不含主要从事房地产和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
2.成长性指标。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开业时间超过一年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开业时间不满一年的,开业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创新性指标。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技术团队、研发平台载体等,近2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
4.其他条件。申报企业成立以来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信用以及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人才团队、创新能力、荣誉资质等。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为2023年度新经济新锐企业,企业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和有关事项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snfg9690@163.com。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建议申报材料尽量设计精美规范,按照目录、正文、附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等顺序进行排序,并胶印成册),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1989690、51989983
附件:1.2023年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请表
2.2023年度青岛市新经济新锐企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市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