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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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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管理,提升服务企业精准化水平,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年度信息更新工作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二、关于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重大信息变更工作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工信部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于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期间,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见附件)规范流程,完成注册后,通过“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掌握辖区内企业信息更新工作完成情况,提醒未更新信息企业及时完成信息更新。

(二)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辖区内企业的重大信息变更审核。安排工作人员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通过“已认定企业管理-重大信息变更管理”模块,根据企业在系统内提交的申请信息和佐证材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审核企业的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等变化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我局,确保企业重大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同步。

四、联系方式

1.信息更新工作咨询:市南区51989380,市北区82820159,李沧区51983321,崂山区88998007,西海岸新区88151066,城阳区58770875,即墨区89067133,胶州市82288571,平度市87364327,莱西市88405051,高新区68686931,自贸片区86763772,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85912658。

2.系统技术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


  附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pdf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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