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部分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称号的公示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36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拟取消15家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532-85917128
电子邮箱:a85912658@163.com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