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17为更好落实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拟对《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为将“第四条 促进机构主要指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等合法社会组织。”修改为“促进机构主要指在青岛市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民政系统备案的行业协会、民办非企等合法社会组织。”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2月27日-3月4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相关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xjqyc@qd.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提交意见,请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办公楼一期445房间。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12665。信封上请注明“政策建议”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