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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申报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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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3.支持方式

(1)对入职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的(认定说明见附件3),依托单位需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提供入职所属情况证明材料,与项目汇总表等一并报送。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的,给予资助。

(2)其他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省财政资助。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给予立项并资助。待资助结果公布后,对未达到会议评审条件的,根据依托单位出资意愿,可由依托单位实施自筹经费项目,纳入省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清单。

三、依托单位职责

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今年将加大抽查力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等情况,暂停该单位1—3年省基金项目推荐资格,按照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处理。

2.依托单位应规范程序,择优遴选面上项目,在单位内部对遴选确定的项目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公示应提供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对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的,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对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备的申报人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公示应提供申报人及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入职所属情况(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研究特区,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建设学科,或以上都不属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依托单位应对入职所属情况严格审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申报人作出撤项处理;对申报单位,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

4.本批次项目执行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有关规定。依托单位应制定内部经费“包干制”管理规定,通过“依托单位管理”菜单栏上传正式发布的内部相关规定,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系统填报。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时间安排。系统填报从2026年1月21日(周三)10:00开始,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周二)17:00。系统中显示“当前环节—科技厅待办”为完成审核推荐。

请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四)报送材料。请依托单位于2026年3月11日(周三)前,按照附件1格式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sdnsf@shandong.cn。材料缺失的不予受理。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51751143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109、51751138

附件: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

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名单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入职所属情况认定说明

4.项目申报书模板(参考)

5.2026年度集中申报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下载: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名单.pdf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入职所属情况认定说明.docx

4.项目申报书模板(参考).docx

5.2026年度集中申报的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见问题解答.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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