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评选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106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开展海洋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评树活动,充分发挥我市海洋人才集聚优势,助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推荐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一)突出产业方向
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打造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思路,面向“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现代渔业、港口航运、海洋文旅、海洋化工、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深海开发、海洋电子信息等海洋产业方向和领域。
(二)突出创新导向
面向涉海企业和科研机构,重点支持以应用转化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和具有科技创新意识的管理人才。
(三)突出实绩实效
推荐人选在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促进海洋科技创新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企业发展实绩和科技创新实效。
二、评选数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中选优,评选10人左右,其中3人获评为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其余人选获评为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
三、推选范围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坚持“四个面向”,在一线从事海洋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的科技人才及主营业务符合我市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发展方向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人选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及业务水平。
(一)科技人才申报条件
1.在科研机构或企业一线工作,研究方向及成果与我市现代海洋产业相符合。
2.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关键技术,且在本地实现转化并取得显著效益。
3.申报人选具有近3年主持海洋领域市级及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经历或近3年参与海洋领域省级及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经历。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条件
1.应担任企业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先进的经营理念、系统的决策管理能力、多元的市场开拓能力。
2.依法合规经营,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和防范风险意识强。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等。
3.申报人选所在企业应在我市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企业2024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下同)不低于4%;在2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5%;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拥有海洋领域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产业带动强,通过投资、项目(战略)合作、供应链、资源共享等方式关联带动10家及以上市内涉海企业协同发展。
党、政、军、群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已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且尚在支持期的、已当选两院院士的、被列入我省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及其他不适宜申报情形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四、推选程序
各区(市)及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每个产业方向仅限提报1人,总人数不超过5人。市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研对接工作专班对接的重点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海洋重点科创平台名单(见附件1)可独立申报,申报人选应符合科技人才申报条件,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驻青及省属单位可独立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人。
(一)人选推荐。申报人选如实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5),于10月13日前报送至各区(市)及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海洋重点科创平台相关部门、其他中央驻青及省属单位相关部门。
(二)材料初审。各区(市)及功能区海洋经济主管部门、海洋重点科创平台相关部门、其他中央驻青及省属单位相关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事迹材料进行逐项审核。申报管理人才还应审核单位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环境违法事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失信、劳资冲突事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后,形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于10月20日前报市海洋发展局。
(三)专家评审。市海洋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
(四)确定人选。市海洋发展局对拟入选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通过后,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拟入选名单及考察公示情况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由市海洋发展局公布人选名单。
五、提报材料
《推荐审批表》、个人简介、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含验收意见、评价意见、相关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企业数据(以公司年报或审计报告为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概况、主要经济指标、竞争优势等)、其他另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文档或电子扫描件。推荐申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被推荐人单位、姓名、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材料明细。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六、服务待遇
被评为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的,颁发青岛市现代海洋杰出英才证书,发放一次性津贴30万元;被评为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的,颁发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证书,发放一次性津贴10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承担的重点人才工程相关待遇。
各区(市)和相关功能区应加强对现代海洋英才的指导和服务,各区(市)和相关功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对弄虚作假取得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各类称号的,撤销称号、取消津贴发放或收回已发放津贴,并列入人才失信黑名单,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32-85885236
(二)通讯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505室
附件:1.
市海洋重点科创平台名单.docx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