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到期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12各大功能区相关部门,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全市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根据《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暂行)》(青民发字〔2025〕2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和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和到期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价范围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具体要求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区工商联仅受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含青岛自贸片区)注册企业申报材料。
(二)评价范围
2021年、2022年认定的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参与本次评价工作。未参与本次评价和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在本年度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名单印发后,原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称号自动失效。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新申报和参与评价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根据《实施细则》具体要求,认真编写《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在线申报。在“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置“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窗口,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在线填报《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申报系统将于9月23日起开放,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区(市)初审推荐。区工商联负责组织开展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民营经济局。
区工商联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17:00前,推荐前,企业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申报材料,推荐上报后不得修改补充材料,企业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是评审的依据。
(三)市局审核评价。市民营经济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市级审核评价工作。
(四)公示公告。市民营经济局根据专家审核结果,负责将拟通过认定和评价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各区市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营经济局认定为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同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要清晰可辨识;对相同类型较多的证明材料,按年份倒序排列;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填报数据与证明材料相互对应,填报数据与证明材料无法相互印证的视为无效数据。
(二)请各功能区有关部门,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自愿申报。由于系统操作不可逆等原因,请各申报企业及时完成有关填报和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最后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申报系统一经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三)对于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情况,根据企业提报的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审核。
(四)经认定的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效期为3年,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将于2028年进行运行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有效期延长三年。
(五)申报企业可扫描二维码进入2025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群。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区工商联88151066
2.“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
附件:
1.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2025版).docx
2.关于印发《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