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2026年度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21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财经委发〔2023〕3号)和《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工信领域配套细则》(青工信字〔2023〕83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青岛市2026年度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和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申报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2026年度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1.申报企业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
2.在青岛市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3.申报智能工厂的企业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申报数字化车间的企业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符合青岛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二)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
1.申报企业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且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为在青岛市实施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且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8月22日之间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
二、申报材料
(一)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1.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sdpg.cspiii.com/userLogin)点击“评估评定”,登录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5.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证明材料。尚未获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需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
1.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项目申报书;
2.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的证明材料;
3.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合同;
4.采购设备、软件合同,采购发票和付款证明(银行付款单;
在汇票结算时,提供对方收款收据),如有国外采购,另外提供报关单和对外付汇证明;
5.新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选择“2026年度青岛市工业互联网示范预算资金项目”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待区市初审通过后,导出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报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星期二)17:00。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安全生产、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制度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并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区市项目汇总表、审核意见表、各单位“绿色门槛”查询反馈意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一份,于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前报送至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福泰广场B座9楼,王皓,85886629),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通过金宏发至“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或邮箱(gyhlwzx@qd.shandong.cn)。
(三)市级审核。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并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项目进行查重并复核企业是否符合社会诚信、安全生产、“绿色门槛”制度等要求,组织专家及进行项目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程序。
四、有关要求
(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项目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现场核查工作、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四)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尽事宜,以《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工信领域配套细则》(青工信字〔2023〕83号)、《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青工信字〔2024〕45号)等文件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85017188
政策咨询电话:85913081或85911247
附件:
附件1: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