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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答辩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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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答辩评审拟于7月18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通过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形式审查的项目,具体见公示名单。

二、答辩地点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市南区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5层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会议室)。

三、答辩方式

评审分为申报单位汇报和专家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申报人需到现场汇报并回答专家问询。

(一)申报单位汇报

申报人汇报不超过10分钟,汇报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有参与单位的可酌情增加1-2人)且须为项目组成员(3人建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为答辩,须出具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委托函(系统有模板,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均需签字)。

(二)专家提问

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申报人汇报情况进行提问,申报人解答。每个项目问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答辩过程要求

1.请参加答辩人员按照时间安排(预计安排在7月18日,后续通知),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地点,报到。答辩开始后仍未到达会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2.答辩过程设倒计时提示,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答辩,超时立即停止答辩。

(四)答辩材料要求

1.答辩材料应客观、真实、准确,所述目标任务与申报目标任务须完全一致,不得更改,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和应用情况,否则取消申报人选资格。

2.答辩汇报材料统一使用PDF格式,文件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后缀名为*.pdf。请务必提前测试,确保PDF可以正常浏览

3.上传答辩相关材料至“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qdstc.qingdao.gov.cn/-申报材料-附件清单-答辩材料”,包括:答辩材料承诺函(模板系统内下载),答辩人(系统内勾选),答辩委托函(模板系统内下载,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须提交)。所有文件不要压缩。

四、其他相关要求

1.若因客观原因放弃答辩的,须提供放弃答辩说明,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至“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审核及评审-材料上传-放弃答辩(或现场考察)说明”,说明模板系统内下载。

2.请主管单位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做好答辩准备,申报单位将答辩材料PDF承诺函、答辩人、答辩委托函,于7月17日(周四)16:00前上传至“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qdstc.qingdao.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技术咨询电话:0532-80993136

(二)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728768、88728786

(三)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电话:85911342

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处

联系电话:85911985

海洋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12

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电话:85911341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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