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和人选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3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征集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候选项目和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须是在科学与技术创新中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科学家,且仍然工作在科研一线。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优先提名。鼓励提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原则上推荐近五年获得过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须是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二、不得提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遴选: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四)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五)项目成果或完成人、完成单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异议的;
(六)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科技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人选)的遴选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并形成书面专家意见。结合限额提名要求,此次同一单位最多报送一项(合作奖不占名额)。项目征集完成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遴选。
(二)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对提名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项目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请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所有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情况进行把关。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2)要求的提名材料模板,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同时填写提名候选项目(人选)推荐表(见附件3),于5月26日10:00前,将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和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qdskxjsj@163.com。提名书纸质件1份和项目推荐表盖章原件1份一并报送。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联系方式:0532-85911365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二)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联系方式:0532-68686698
(三)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国际创新园B座11层
收件人: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科技成果窗口)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