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根据《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5〕4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推荐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须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审查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论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以市为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PDF)、推荐汇总表(Excel、PDF)、企业申报材料(PDF)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1-51782608,51782609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506房间(邮编250011)
附件:1.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2025版)
2.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3.关于印发《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