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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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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节能降碳惠企服务,引导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工业能效持续提升和碳排放稳步降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服务范围

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

二、诊断服务内容

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三、工作程序

(一)报送诊断意向企业。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集团)应根据节能降碳诊断范围,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确定有诊断需求和改造意愿的企业,于4月28日前将《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意向企业名单》(附件1)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

(二)遴选诊断服务机构。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广泛发动,组织符合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机构报名,并将《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征集表》(附件2)与意向企业名单通过金宏网一并报送。符合条件的市外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可直接通过邮箱(gxjlsfzc@qd.shandong.cn)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报名。

(三)确定诊断服务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自主自愿、双向选择”原则,推动服务机构和企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统筹确定我市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其中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四)开展诊断服务工作。中标的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请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等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五)报送诊断服务总结。各服务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3)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汇总后将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 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意向企业名单.doc

        2. 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征集表.doc

        3. 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doc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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