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南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55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同时,做好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储备工作,根据《市南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南科技规〔2023〕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南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围绕市南区“1+6+1”主导+创新产业体系,面向市南区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绿色能源、生命健康等未来的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数字经济领域:人工智能、垂直领域大模型、高端软件、集成电路、数据要素、元宇宙等;
2.海洋科技领域:海洋交通、航运服务、海洋旅游、海洋装备、海洋船舶、生物医药、水产种业等;
3.绿色能源领域:新能源汽车、“光氢风储”、智能电网、双碳服务、低碳经济、充电经济、生物质能源、海洋能源等;
4.生命健康领域:数字医疗、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医养康养等;
5.创新产业领域:空天信息、低空经济、交通装备、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新装备、工业机器人、精密仪器仪表、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固危废处理及资源化高效利用、新材料、智能材料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新建区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要求,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符合青岛市及市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区科研任务,解决行业中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及固定研究人员;
(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配备必要的科研设备;
(六)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三、申报程序
(一)依托单位填写《市南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申报名称统一按照“市南区XXX重点实验室”命名,牵头建设单位须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区重点实验室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区重点实验室,予以批准建设,并填写《市南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
四、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通知及申请书,认真准备报送材料,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11:00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3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南区科技局902房间,申请书及附件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报至市南区科技局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域创新与人才发展科 51989470、51989343
邮箱: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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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科技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