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55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青西新管发〔2022〕15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西新工信发〔2022〕28号)《关于修订<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青西新工信发〔2023〕2号),区工信局研究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实施。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策申报组织工作。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封文斌 电话:86988735)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3年度区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在新区依法纳税,且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二)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新区安全生产黑名单。
(三)根据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企业应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四)申报项目于2023年竣工投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用设备,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原值,下同)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自制设备、二手设备除外,且单台设备价格不低于1万元),且所有设备必须在新区并用于申报项目工厂使用。
(五)项目2021-2023年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证明”(以下简称“备案文件”),且已经全部完成备案文件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六)项目已纳统(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万项目除外)。
(七)设备已获青岛市和新区投资类政策资金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企业如获得2012-2017年度青岛市黄岛区企业技改资金扶持,其扶持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再次申请。
(八)申报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项目应属于新区“5+3”产业,且在2023年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
(九)申报技改项目投资增长奖补的,企业在2023年技术改造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且比2022年技术改造总投资增幅超过30%,企业2023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税收百强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2021-2023年度内取得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项目实际完成的改造内容及投资情况、项目实施后企业或工厂的智能化水平、项目实施成效、项目总体评价等内容,编写提纲见附件2。
(五)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竣工专项审计报告,同时一并附上经审计的项目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申报重大技改项目补助,须同时提供经审计的项目全部资金投入证明复印件(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
申报技改项目投资增长奖补的,须同时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2023年度技改资金投入证明复印件(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
(六)企业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明细表(附件3)。
(七)企业出具的经统计部门核实的纳统情况。
(八)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九)企业在2023年度缴纳的税收明细表。
(十)企业出具信用承诺书,就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附件4,需加盖公章)。
(十一)申报技改项目投资增长奖补的,需提供企业2023年新区税收百强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2025年3月13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数字工信”(http://szgx.xihaian.gov.cn/),进入“政务服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进行在线申报,按本申报指南第二部分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发票填报服务”模块中上报该项目的相关发票信息(发票上传支持OCR识别导入、excel文件导入、手动录入三种方式,系统会同步提示重复发票情况)。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
(二)初审
区工信局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审查;并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通过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或书面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通过初审的企业7个工作日内从“数字工信”平台生成申报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供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科(办公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29房间),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三)专项审核
区工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现场逐一查看设备实物及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确认设备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核定企业设备投资额。
(四)专家评审
区工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企业技术水平、项目实施后的智能化水平、实施成效等方面情况进行打分。
四、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综合考虑项目技术水平、财税贡献、发展潜力、亩均评价等因素,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按照专家评审得分*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6%扶持,其中对属于“5+3”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1.2倍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上一个年度内完成投资5亿元、4亿元、3亿元、2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再给予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总投资增长奖励的企业,按增幅100%、50%、30%,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技改资金申报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二)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设备投资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目等原始资料。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扶持,应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未尽事宜,以《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西新工信发〔2022〕28号)《关于修订<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青西新工信发〔2023〕2号)为准。
(五)为方便及时沟通申报相关问题,请申报企业识别附件5二维码进微信群并更改群昵称为企业名称。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度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