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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城市云脑2.0工作方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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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数字青岛、数字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城市云脑在数字化转型中的引领驱动作用,持续提升城市云脑基础支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推动应用场景融合创新,市大数据局牵头制定了《城市云脑2.0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分工,做好城市云脑2.0建设工作。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城市云脑2.0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数字青岛、数字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城市云脑在数字化转型中的引领驱动作用,持续提升城市云脑基础支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推动应用场景融合创新,高质量赋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新引领、统筹融合、协同治理的原则,围绕通用业务组件化、数据资源价值化、数字底座智能化、业务协同联动化和场景应用融合化,持续对城市云脑迭代升级。2024年,城市云脑数字底座支撑能力全面增强,业务协同联动成效显著提高,系统融合更加全面,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2025年,城市云脑智能化程度显著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全面释放、赋能城市治理成效显著,打造城市云脑2.0版本。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数字底座支撑服务效能

1.增强公共支撑平台能力。完善“智慧低空”一体化共享平台,2024年底前,围绕重大项目勘察、违建巡查等领域深化政务飞行应用场景建设,累计飞行突破1万架次,2025年底前,全面加强飞行成果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全市已建无人机资源统筹调度、飞行任务高效协同。依托全市物联感知共享平台,持续汇聚治理城管、交通、应急等领域感知资源,建设完善物联感知标准体系,织密织牢城市云脑“感知神经”。部署统一区块链平台,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数字办公、无证明城市建设等领域应用。加强城市云脑通用能力服务平台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应用,持续提升资源汇聚和共享复用成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2.加强统一地名地址库建设。2025年底前,整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地名地址数据,补充社会地名地址资源,完善全市统一地名地址库,打造地址“一址多义”能力。建立“共建共享、协同管理、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保障全市标准地名地址数据的完善与更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增强公共数据资源支撑能力。2025年6月前,推动全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基层社会治理、信用等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建立分类分级、多方治理、质量反馈机制,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和应用水平。探索在多领域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深化“以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模式,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二)统筹构建智能服务中枢

4.统筹政务大模型建设。2025年6月前,统筹建设政务大模型基础底座,强化算力供给,利用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等资源,构建一体化大模型支撑能力。2025年底前,推动大模型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政务服务、数字机关等领域应用,形成青岛特色大模型建设应用模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5.统筹构建智能视觉中枢。2024年底前,完善视频AI赋能平台功能,建立自动化、智能化预警防范机制,提供统一算法算力调度管理能力、视频应用工具和智能分析等服务。2025年底前,持续提升对各级各部门业务的支撑能力,广泛拓展视频监控应用范围,形成城市智能“视觉中枢”。(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提升城市云脑联动水平

6.构建事件智能分拨联动中枢。汇聚政府信箱、政务热线、城市管理等领域事件数据,完善事件分类分拨标准,利用大模型对事件数据进行智能分类,推动事件智能分拨和智能统计,助力提高联动处置效率。推动解决重复事件多平台处置问题,助力减轻基层负担。2025年6月前,实现城市管理领域事件智能分拨和智能统计。2025年底前,实现“12345·青诉即办”平台事件智能分拨应用,探索建立常态化事件数据汇聚和共享应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城市管理局)

7.建立“一数一源”指标数据体系。按照“一数一源”要求,全面梳理城市云脑和“齐鲁智脑”指标数据,形成规范目录清单,治理形成城市云脑指标数据仓库并进行共享。2024年底前,累计完成2000项指标数据汇聚。2025年底前,累计完成3000项指标数据汇聚。建立动态补充、及时更新、闭环管理指标数据管理机制,实现指标数据一体化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8.强化领导驾驶舱基层赋能。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原则,全面推进领导驾驶舱建设。2024年底前,打造全市统一的领导驾驶舱基础支撑平台。2025年底前,选取试点区(市),延伸领导驾驶舱应用范围,提升数据赋能基层成效,形成全市一体、协同联动的辅助决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区市大数据局)

9.提升社区治理联动效能。2025年6月前,建设完善市级智慧社区平台,整合基层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治理返还,支撑基层治理应用场景创新。2025年底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基层治理相关系统融入市级智慧社区平台,充分共享已有数字资源,为基层减负赋能。(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

(四)打造融合应用场景

10.推动地图应用融合。汇聚、治理各相关领域点位数据和业务数据,建设城市云脑融合地图应用,结合人、房、地、事、物等要素,实现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特定应用场景综合关联分析,为城市治理和辅助决策提供一体化服务。2025年6月前,形成政务服务、医疗健康、基础教育等民生服务领域地图应用场景。2025年底前,形成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地图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11.推动“城市码”应用融合。依托“一码通城”综合服务平台,持续夯实基础支撑能力及应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为全市统一提供生码验码、场景配置等服务。2024年底前,在交通、政务服务、人才服务等领域深化场景应用水平,探索“事物码”在社区生活服务等领域应用。2025年底前,研究制定“城市码”规范标准,推动形成“一人一码”“一企一码”“一物一码”的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12.提升数据赋能民生保障水平。整合人社、医保、民政、残联等领域数据资源,提高融合利用效率,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大民生综合保障体系。2025年底前,建设“民生保障数字底座”,建设一系列多跨联办事项,打造医疗保障、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养老和助残等融合创新应用场景,提升民生保障公共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13.打造工业经济融合应用。融合全市宏观经济、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市场、财税金融、产业图谱和人才等资源,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优化产业资源配置和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方面的作用。2025年底前,建设“工业经济数字底座”,以数据赋能打造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业经济发展预测、工业经济风险预警、产业链发展监测和工业企业服务等工业经济领域融合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14.打造交通监管融合应用。整合交通领域工程建设、路网运行、营运车辆、驾驶培训等资源,升级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业务场景。2025年底前,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物联感知体系和“交通运输数字底座”,以数据赋能打造道路交通运输车辆监管、非现场治超管理、公路管理、交通工程监管、驾驶培训管理等融合应用场景,助力提高交通领域全链条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5.打造农业农村融合应用。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种业、农药、农机、补贴等资源,打造农业农村一体化数字治理体系。2025年底前,建设“农业农村数字底座”,以数据赋能打造农产品追溯、畜牧业管理、种质资源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等融合应用场景,助力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完善标准规范

16.编制高质量标准规范。2024年底前,编制《城市云脑区(市)中枢建设指引》《城市云脑领域分脑建设指引》《智慧社区数据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城市云脑统一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推进体系。坚持高位推进,在数字青岛建设专项小组领导下,优化城市云脑建设协调机制,融合各级各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智库等多方面资源,推动城市云脑2.0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标准,统筹规划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保障安全运行。加强系统安全建设管理,落实城市云脑建设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护技术水平,强化安全监测、主动防控,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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