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总部企业认定情况公示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503根据《青岛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山东)油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名单附后)经市南区、市北区等10区市总部经济主管部门初审和青岛市商务局复审,认定为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6日至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企业认定为总部企业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不应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青岛市商务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2815室
电话:0532-85918767
邮政编码:266071
青岛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