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和2024年度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188各区市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和2024年度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实施评价工作,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和2024年度省级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经市局推荐申报,山东省确定的2023和2024年度省级专利导航项目。
二、验收标准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申报的“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需求及预期目标”内容实施项目,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验收标准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满分为100分。综合评分(分值≥90)为“优秀”;综合评分(90>分值≥70)为“合格”;综合评分(分值<70)为“不合格”。具体评分等级和标准参考《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附件1)。
2.未完成项目实施工作、“一键生成”式专利导航报告、专家组认为项目实施有明显缺陷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3.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整改期满由我局再次组织验收,成绩合格予以通过验收;成绩不合格不予以通过验收,并取消三年内申报省级专利导航项目资格。
三、验收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8日17:00截止(请务必于截止日期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验收材料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报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承担单位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搜索”栏输入企业名称,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
3.《诚信承诺书》(附件2);
4.专利导航报告(附件3);
5.专利导航项目绩效报告(附件4);
6.动态专利专题数据库首页截图、网址,服务期限证明材料;
7.专利导航图谱集;
8.专利布局证明材料;
9.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后扫描PDF版本上传系统。其中,1-5为必须提供材料,6-9按实际情况提供材料。
五、验收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申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选择“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按照求线上提报相关材料。
(二)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和初审。
1.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提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2.对于材料不完善的,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请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受理和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项目验收申报。
3.经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在平台告知。
(三)区市审核。区市局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验收申报单位进行审核。
(四)市级验收公示。市局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工作,评审专家审阅项目材料、听取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汇报,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验收结果;市局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资助的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负面清单,且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资金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532-82882062;85730590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2-85017188;85017193
咨询窗口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2号楼15层。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
2.《诚信承诺书》
3.《专利导航报告》
4.《专利导航项目绩效报告》
5.“青岛政策通”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