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新认定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的通知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admin|阅读量:250各区市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济发展部,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部,上合示范区综合二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24〕3号),经评审,认定青岛市海岸带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54家工程研究中心为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和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向工程研究中心倾斜,支持工程研究中心不断完善研发设施和条件,努力提升创新支撑能力。
二、各工程研究中心要切实落实建设方案,不断优化运行机制,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能。鼓励工程研究中心主动面向行业和企业开放共享,积极承担相关科研任务,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重大装备研制、相关标准制定、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及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活动,引领带动行业技术创新水平不断提高。
三、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有关规定,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定期评价制度,每三年对其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价,下一个评价年度为2026年。各工程研究中心要提前做好评价准备,按时提交评价材料,认真参与评价工作。对不参与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将按规定予以撤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














